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工作的通知》指导,结合学院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编制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七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信息公开作为学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关键作用。本学年,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紧密结合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学院致力于提高信息透明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信息公开流程进行了持续优化,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同时,学院还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得信息公开的实效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一系列举措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学院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联动合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党委、院长办公室协同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构建了信息公开的联动机制。严格遵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确保各部门紧密围绕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扎实、规范开展各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聚焦重点,深化公开事项细节
学院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信息公开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针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及广泛关注的学院重大改革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招生就业、财务预决算、学生收费、三公经费使用、奖助学金评定等关键信息,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面向校内师生及社会各界进行全面公开,旨在接受广泛监督,提升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定各项工作方案与管理办法时,广泛通过多渠道征集意见,凝聚各方共识。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及师生特点与需求,灵活运用门户网站、院内信息网等传统媒介,并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融合门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院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有效传播,显著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学院充分利用书记信箱与院长信箱,及时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开展领导班子调研活动,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师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为师生提供了与学院直接沟通的便捷渠道;此外,学院为每位教职工开通了OA账号,实现制度与文件的在线查阅;此外,会议、宣传橱窗、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途径和方式为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发挥了重要作用,共同推动学院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
二、主动公开学院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本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近3800条,其中向院内公开的信息数量大约519条,向社会公开信息数量超过3200条,以下为不完全列举:
1.向社会公开
学院网站公布各类信息3280条,其中科研教改信息59条,招投标信息265条,招生就业信息2757条,人事招聘信息30条;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169条。
2.向院内公开
学院办公网信息(OA系统)519条,其中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纪要32件,普发文件244件,通知公告215条,通过书记、院长信箱直接答复处理相关问题28件。
(二)学院信息公开的重点事项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主动做好学院财务招标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招生就业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和相关链接,详见第七部分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1.学院基本信息
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通过OA办公系统发布和公示了学院的阶段性工作规划、各类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党建群团等有关文件。
2.财务、招标信息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学院年度预算,通过OA公开了学院的各项财务制度,公示了三公两费支出情况、差旅费支出明细、学院应收款明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各类捐赠情况及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明细、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情况。同时,学院行政楼28栋1楼财务宣传栏里公开了学院的各项收费项目、政策依据和收费标准。招标采购工作,除设涉及供应商要求保密的内容外,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网和政府采购网公示。
3.人事师资信息
学院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人事工作相关制度,为社会及校内人员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严格遵循既定流程,确保评聘结果网上公示,实现透明化管理。同时,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均按要求逐一公示,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针对2024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考、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劳务派遣招聘等工作,严格按照市人社局要求推进,圆满完成了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场安排及成绩发布等关键环节,确保招考录用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审核与录用公平公正。每一环节均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招生就业信息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地通过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系部特色、录取办法、录取结果、转专业情况等。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纪委办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学院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学院的招聘信息、就业相关文件等除通过就业网公布外,还通过上财浙院就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对外公布。
(三)学院信息公开的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分别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院相关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方式。以校内OA 为依托,进行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此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纸质材料:普发文件、学生手册等。
3.各类会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中层干部会议,学年、学期工作会议,党政、教学、学工例会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有关收取或减免费用信息情况。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来自个人和集体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良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院在门户网开设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本学年尚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若干不足与薄弱环节。主要问题在于:信息公开团队尚需完善,成员的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针对上述问题,学院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进:
(一)坚定政治立场,扩大公开意识格局
学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认知与理解。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机制设计,切实增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充分保障学院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社会主体依法获取学院信息的权利,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学院将加大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的培育力度,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全体成员深入掌握并贯彻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与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明确信息公开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疑虑,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优化信息架构,驱动公开协同升级
依托学院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改革的既有成果,学院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校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以学院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发挥各部门、各子渠道的协同作用。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提升信息的可读性与吸引力,全面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列明清单事项的公开途径和网址链接,详见下表: